本刊記者: Sarah / 高雄報導加拿大移民部於2008年6月9日通過一項移民的新法案C-50,法案賦予移民部長特殊權力,來決定那些類別要優先審理,哪些類別需連同移民申請費退回
,或哪些類別需留下等待後續考量。
由於聯邦技術移民的申請案激增,各個辦事處皆有許多未審的案子堆積著,有些移民辦事處手上的技術移民申請案甚至要等到六年後才能審到。因此,
為了反應加拿大當地對不同人才的需求情況,且加快審件速度至6至12個月完成,移民部正和各個省份的人力或商業相關單位做面對面的會商,以期找出加拿大較缺乏的職業類別。預計這些詢問的動作將會在今年7、8月陸
續進行,完成後,移民局將會把移民部的指示及需求的職業類別公布在移民局網站及加拿大的移民年報上。C-50法案並不影響省提名、魁北克、難民及家庭移民的申請,這些申請案仍按照既有的進度進行。會受到C-50法案直接
影響的,是2008年2月27日起送件的聯邦技術移民申請案。目前各個移民辦事處仍繼續審查2008年2月27日之前送件的申請案,尚無時間去審理受新法影響的案子。而以舊法申請的案子是否會因新法而改變了申請進度,目前不得而知。
C-50法案雖對今年2月27日之後的技術移民申請產生很大的影響及不確定因素,但也有例外的情況。若申請人能提出經由勞工局核可的加拿大公司同意約聘信函,則不僅能大輻提高計分,減輕英文要求,且能優先獲得核准,這種
優惠條件適用於任何時點送件的申請案,不受新舊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