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3 詳談加拿大兒童福利金
本刊記者 / 曉楓 / 專題報導加拿大一直是國人移民的首選目標,它完善周詳的福利制度是一大誘因,其中針對兒童所規劃與提供的各項兒童福利補助與津貼更是許多年輕移民家長的一大考量。 茲就加國的兒童福利金詳細介紹如下: 加拿大兒童福利金簡稱為牛奶金
,英文全稱為Canada Child Tax Benefit (CCTB),它是一項按月給付給合格家庭之免稅津貼,目的是為補貼他們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所需之費用。CCTB亦包括殘障兒童補貼 [National Disability Benefit (CDB)],那是一
種專為家中有嚴重且慢性之身心傷害兒童在其照護上所提供之經濟上的援助,此項補助係按月支付。 其次,NCBS [國家兒童津貼補助(National Child Benefit Supplement)]亦涵蓋於CCTB之內,它是加拿大政府對家中有子女之
低收入戶家庭的每月補助。 NCBS也是加拿大政府對國家兒童津貼 [National Child Benefit (NCB)] 的一項補助,而國家兒童津貼乃集結加拿大聯邦、省份與區域政府及第一民族 (即原住民) 的一項共同政策。 該政策的宗旨係要
協助預防與減低兒童貧窮的惡化,確保家庭父母出外工作時會讓家庭經濟獲得改善,並避免政府的計畫與服務有重疊的情況。 而低收入戶的收入標準以家庭淨所得為準,所謂的家庭淨所得是本人與配偶的淨所得扣除統一兒童補
貼 [Universal Child Care Benefit (UCCB)] 申請表第117行所申報之金額。 淨所得即報稅單上的第236行。 當您申請牛奶金時,您必須符合所有下列條件:
● 您必須與子女同住且該子女必須未滿十八歲;● 您必須是家庭中主要負責子女照顧與養育的人,那就是說您必須負責諸如監督子女日常生活與需求等事情,確定子女的醫療需要已有妥善安排,並於必要時安排子女的照顧問題。 假如與子女同住的家長是母
親的話,則一般她會被認定是主要負責子女照顧與養育的人。 然而,這個角色也有可能是父親、祖父母或監護人; ● 您必須居住於加拿大;
●
您或配偶任一方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受保護人士或臨時居民,且於申請前已在加拿大居住達十八個月以上。
您何時可提出牛奶金的申請呢? 答案是當您的孩子出生時,或您的小孩開始跟您住在一起或您成為加拿大居民時。 即使您的家庭淨所得已增加,而您自認已不符合申請牛奶金的資格,您亦應提出申請。 加拿大政府會於每年七月
根據您前一年之淨家庭所得重新計算您的資格。 有關牛奶金之申請方式、申請送件地點與申請所需審核時間詳見加拿大稅務局官方網站 http://www.cra-arc.gc.c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