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曉楓 / 高雄報導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長黛安芬里於2008年6月17日在渥太華對外發表感言,對加
拿大參眾兩院大力支持移民暨難民保護法案 (IRPA) 改革法的決議深表認同,她期待新的移民改革法將把加拿大的移民制度導向更公平與更有親和力的未來。
黛安芬里部長接著說〝我們的政府深信移民〞。〝如今有了這些改變,我們就有現成的利器來加強我們的移民制度,如此一來,那些擁有加拿大所需求之工作技能者就可以很快地被引進加拿大。〞
移民部長這麼說著:〝這項改革措施可以為加拿大與新移民帶來雙贏的局面,對新移民來說,他們可以有更多機會很快地找到工作,為他們自己與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進而從加拿大的定居生活中享受更多利益。〞
新的移民改革辦法係涵蓋於2008年預算實施法之C-50法案中,該法案業已於同日稍早被參議院採納。 新的法案將著重於吸收那些具有加拿大所需之技能者。 在與各省份及法案參與人商議之後,加拿大政府即可建立移民申請之審核優先。
這項新法案亦可遏止移民申請案件之積壓繼續惡化。 依舊的移民制度規定,加拿大移民局必須審核每一個申請案件,直到作出最後決定為止。 這項義務目前已解除。 新的移民改革法案僅適用於2008年2月27日,亦即聯邦預算推出日,
當天及以後所受理之申請案件。
目前計有925,000名之移民申請人為了取得移民局的最後決定已等候了六年之久。 假若沒有這個新法案,則積壓的申請人數預計截至2012年為止將達
到1,500,000人,相對地,等候期將長達十年。 新的移民制度改革法將讓加拿大足以與澳洲及紐西蘭等國家並駕齊驅,這些國家通常甚至可以在六個月的短時間內讓技術移民申請人更快地通過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