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5 汽車輸入加拿大 本刊記者泰瑞/譯稿許多移民加國人士,在報到前,若家長已陪同小孩在美國求學,可以邊境報到
方式,並將之前在美國購買的所有物品及轎車一同載入加拿大。 輸入交通工具進加拿大,須符合加拿大進口規定及加拿大邊境管理局 (CBSA) 的要求,可先查詢 Transport Canada (www.tc.gc.ca) 和 CBSA (www.cbsa.gc.ca.) 這2個網站。
美國車輸入加拿大 並非所有在美國生產的車輛均可輸入加拿大。在美國生產的汽車,一般車齡少於15年,或1971年1月1日之後製造的巴士,就須了解是否符合 Transport
Canada's Registrar of Imported Vehicles (RIV)方案。RIV方案是為確保輸入加國的交通工具是否改裝、檢查及有正式證明符合加拿大的安全標準。如果車輛是符合進口的規定,需在車輛抵達加國、並向CBSA申報前,先到RIV註冊
登記。註冊費用加幣195,另需加上GST貨物服務稅,(若是由魁北克的港口輸入,還要加上一筆營業稅),也需支付任何海關及進口審查費用。車輛輸入後有45天的時間,可做必要的修改,改裝後再送審,以符合加拿大的法規,改裝
費用也須完全自付。通過RIV審查,車輛才能在加拿大申請牌照。進口前,要打RIV列在"Additional information"這部份的電話號碼諮詢。
輸入的車輛若是作為轉賣或商業用途,Transport Canada要求您需向CBSA報告並說明用途。由美國出口車輛前72小時,正本文件需提供給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輸出時要讓U.S. CBP 看到輸出的車輛。細節請參考 RIV 網站www.riv.ca.
以下情形之車輛進口,可以不須向RIV註冊登記:
因上述情形進口的車輛不得出售,且車輛停留不得超出簽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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