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洲駐香港總領事館移民官指出,台灣的相關投資移民申請案件可能有大部份都無法符合其審核標準。原因在於一般人誤會只要
有錢買政府公債就可以通過審核。其實澳洲政府從一開始有移民政策就澳洲工黨政府於1983 年3
月上台取代自由黨執政後,為了扭轉入不敷支的經濟,採取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放任政策,正式積極推廣商業移民政府計劃(簡稱BMP)。商業民名計劃的目標顧名思義是要透過那些
有商業專門知識和資金的移民使澳洲的工商業和就業機會得以擴展。而想引進有心想在澳洲永久居留且願將其經商知識、經驗和資本投資
於對澳洲有利的生意上的商人。澳洲政府期望這些商業移民在澳洲的商業行為能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1.製造就業機會。 2.引進新科技或促進新技術革新。 3.減少進口和加強國際貿易。
4.增加出口數量和出口價值。 商業移民計劃實施至今其基本精神始終如一,但其審核條件數度修改,改的原因是希望落實其移民政策挑選出他們認為最優秀同時對他們國家最有利的商業人士。 1995年4月3
日開始實施的相關投資移民政策,法規中指明只要符合主要條件且在評分測驗中能得到105分就有機會申請。評分項目包括投資澳洲政府公債金額、年齡及語言能力。澳洲政府公債既安全且獲利高
吸引了很多嚮往澳洲移民的人士,再度掀起澳洲移民熱潮。堅持「重質不重量」( They want "quality" not "quantity")的原則。 很多移民顧問忽略了這點,可以預見會被拒案件的比率有多少。
移民熱潮帶動國內移民行業興隆,移民官的審核尺度及移民顧問公司的專業度足以決定移民公司的壽命及移民申請人的成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