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濤移民電子報

回華濤首頁 2004新聞資料庫
華濤首頁
華濤簡介
華濤業務
您的移民顧問
澳洲移民評估表
加拿大移民評估
紐省提名評估表
新加坡移民評估
紐西蘭移民評估
移民相關新聞
相關好站連結
國外求職網

Sharon專欄 

華濤理想國系列艾比夫人信箱 

移民心路 

申辦移民 

海外就業 

海外法律 

海外教育 

海外投資 

海外消費 

海外生活 

移民國家 

歡迎投稿
 

2004-6-24

澳洲商業移民新法回顧


本刊記者:yuching / 高雄報導
  澳洲移民局於2003年3月1日所實施的商業移民新法至今已一年有餘,過去一年多來,台灣澳洲商業移民的申請案件因新法的實施而急速銳減。
  據華濤顧問指出,澳洲商業移民自去年實施新的辦法以來,相較舊法嚴格許多,台灣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大幅度減少。新的商業移民法除了對卓越的商業人士保留直接申請移民簽證的辦法,其他商業移民簽證皆採取二個階段式的移民申請方式。目前台灣申請人大多符合二個階段式移民申請,即必須先取得四年的臨時商務簽證後,再依各簽證之要求規定於取得臨時商務簽證後之二至四年後再申辦轉換永久居民簽證。
  由於申請人在取得第一階段臨時簽證時,除了必須因各申辦類別的不同要求在澳洲從事投資或商業活動外,還會嚴格要求申請人必須於澳洲當地作長時間的實際居留,以便符合將來申辦轉換永久居民簽證資格。申請人在第一階段期間除了特定州政府有提供對申請人18歲以下子女就讀公立學校的教育優惠外,是無法享有其他福利的。在澳洲商業移民新法種種的嚴格限定之下,相較於其他國家,很多原本有意願辦理澳洲的申請人,最後都會選擇辦理其他國家的商業移民。當然有些客戶對澳洲是情有獨鍾的,不過在目前嚴格法令下,都僅是抱著觀望的態度,遲遲無法下定決心辦理。
  過去一年來,各界對澳洲移民局提了許多有建議,希望移民局能就目前新法的一些不合理地方稍作修整。我們相信澳洲移民局在各方的建議下及看到商業移民申請案在新法實施後的大幅度萎縮後,會開始正視這個問題而作調整。


首頁移民留學移民顧問簡介Sharon專欄 移民相關新聞活動看板

All rights reserved 華濤移民電子報新聞之轉載、複製、刊登、使用須取得本社書面授權。
地址:高雄市前金一街19號5樓. TEL:07-2165696
.FAX:07-2165691.07-2810488
E-mail:fl1975@ms7.hinet.net
華濤移民電子報創刊於200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