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現金或匯款到加拿大
依加拿大洗錢防制法規定,攜帶價值超過1萬加幣以上的各種貨幣進出加拿大時,均需申報。入境加拿大時,在入境申報單上申報
(金額無上限)
,若未向機場海關官員申報而被查到,會全數沒收所帶的金額。 非現金存入加拿大銀行時,約要5-10天的交換期後才能動用(若與銀行往來很久,照會熟識的銀行經
理,也有可能解除此限制)。同一銀行的匯票,存入的加拿大分行後能馬上動用,帶至加拿大的旅支、匯票或現金,存入同銀行的加拿大分行時,也不會收取手續費。 台灣的銀行在加拿大有分行的有:中國信託 CTC、匯豐銀行HSBC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ICBC….等。
從海外匯款到加拿大,匯款手續費各銀行規定不同,可先詢問銀行。海外銀行匯到指定的加拿大銀行帳戶,若有轉匯銀行,會再從匯款金額中扣收手續費,每轉匯一家就會被扣一次,直到最後的指定銀行,大多還會再扣收 10元加幣的手續費(若與銀行關係良好,也有可能向銀行要求免除扣這10元手續費);不過從海外匯款到同一家銀行的加拿大分行,大多不需經過中轉銀行,且有的銀行只要支付台灣部分的匯款手續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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